日前,云霄县火田镇佳园小学门口出现了一道靓丽的的风景线。一位70来岁的老伯拿着一沓宣传材料向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家长、学生以及周边群众逐一发放,为大家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及宣传诚信守信。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云霄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在日常森林资源巡护工作中发现村民庄某违反政府禁令,于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在森林禁火区吸烟引发火情,对林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县林业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经依法调查取证,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结合当事人个人情况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行政处罚法(年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做出有“温度”的执法裁定,决定对庄某不予行政处罚。与此同时,为巩固和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成果,县林业局以此案件为契机,经与庄某协商,由其本人前往佳园小学进行普法宣传及诚信宣传,因此庄某“摇身一变”成了森林防火宣传和诚信宣传普法志愿者。

庄老伯利用上学、放学时间的人流高峰期,通过向接送孩子的家长、学生以及周边群众发放森林防火知识、诚信守信宣传单等材料,以自身为例子向大家言传身教,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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