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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云霄县人民法院与云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在云霄法院召开执行联动会议。

周文龙副院长、执行局全体办案人员与云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任吴原俊及其主要工作人员参与了会议。

会上,周文龙副院长强调,执行局办案人员要立即在执行工作贯彻落实《意见》的精神,在涉公积金执行中要根据执行法律法规及《意见》的相关规定,保障申请执行人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和正常的管理秩序,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推进法院与住房公积金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在实际运作中不断完善具体执行联动措施。

云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任吴原俊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角度就联动机制提出了若干建设性意见,并表示已做好与法院执行联动的相关准备。双方到会人员还就执行联动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通过执行联动机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利用诉讼和执行恶意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有效地予以制止并纠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发现有上述情况的,也能及时通报法院,阻止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云霄县人民法院与云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将进一步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和正常的归集管理秩序,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推进云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联动执行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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