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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名单拟提交审定,

这19地入选!

看看有你家乡吗?

公示

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考评办法的通知》(闽林〔〕1号)精神,经专家实地考评合格,拟将平潭综合实验区、福鼎市、古田县、屏南县、柘荣县、寿宁县、周宁县、霞浦县、蕉城区、龙海市、华安县、云霄县、诏安县、武夷山市、光泽县、政和县、延平区、浦城县、建瓯市19个单位提交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审定,授予“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称号。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

如有异议请电告或函告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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