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霄法院女子巡回法庭依法审结该院受理的首起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判决婚姻关系过错方返还无过错方抚养费4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案情简介
方某(女)系二女户长女,其父母以延续方家香火为由,要求其招婿,年陈某(男)经人介绍入赘方家。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育有两子,但因双方性格不合,于年4月协议离婚并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年5月陈某得知次子系方某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第三者生育的,认为其对次子没有抚养义务且因此遭受精神痛苦,便诉至法院主张方某返还抚养费6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方某辩称,对于次子非其与陈某婚生子的事实,陈某早就知情,次子出生后抚养费都是方某独自承担,离婚协议也是约定次子由方某抚养,抚养费由方某负担。双方早就说清楚,不存在隐瞒、欺骗的情况,故不存在精神损害。
审理结果
云霄法院经审理认为,方某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虽无直接证据证明陈某对次子有实际支付抚养费,但方某对次子负担的抚养费支出也应视为其夫妻二人共同支出养育次子,结合次子在双方婚姻家庭生活的年限,参照该期间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分阶段确定次子的抚养费,认定该抚养费一半4万余元系由陈某承担,应由抚养义务人方某返还给陈某。
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方某在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且生育一子,不仅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亦使陈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非亲生子误以为亲生子而履行抚养义务多年,客观上给陈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结合陈某的精神损害程度、方某的过错程度及经济状况等情况,并综合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2万元。该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为更好弘扬文明家风,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女子法官柔情司法,刚柔并济的优势,云霄法院成立漳州市首个女子巡回法庭,配备2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均为女性,集中审理婚姻家事类纠纷案件。
女子法官在下乡送达、庭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各个环节注重沟通方式,在法律文书写作说理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司法案例对社会价值取向的引领作用,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是非观、道德观。自1月份女子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件,已审结件,结案率66.8%,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供稿:吴素芬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云霄法院女子巡回法庭审结首起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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