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在阅卷的时候,一直在深思一个问题,是什么导致被告人一步一步走向犯罪,而且在一年的时间内31次把手伸向公款而没有被发现,假设第一次伸手就被发现,那被告人今天可能不用站在被告席。案发部门难道没有财经管理制度吗?有,我相信相关部门都有一整套很完整的财经管理制度,有制度而没有得到落实,制度就形同虚设,才会导致被告人对待公款如探囊取物。古人说,徒法不足以自行.....”这是林宏杰代检察长在庭审教育中当庭发表的一段话,掷地有声,发人深省。

代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12月2日上午,由云霄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贪污案在云霄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云霄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林宏杰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履行职责。云霄县纪委监委、云霄县检察院、案发单位的40余名干部职工到场旁听庭审。

案情简介

年1月至12月,被告人陈某某利用其担任单位报账员和会计人员的职务便利,在报支单位相关款项时,31次侵吞公款达.53元。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犀利指出本案案发的原因、产生危害后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等,现场进行了法庭警示教育,还针对案发单位存在的制度执行和监管上的漏洞,建议其强化监督管理,树立制度刚性。

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自愿认罪认罚。旁听人员也从被告人的现身说法、公诉人的法庭教育中体会了一场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课,纷纷表示将以案为戒,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文案

李诗怡

编辑

方心怡

审核

吴炳聪、吴丽真:,。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原标题:《代检察长出庭公诉,法庭教育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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