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优化感染新冠病毒救治转诊流程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市医院、医院、第医院、医院: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应对疫情指挥部综〔〕号),进一步提高我市感染新冠病毒病例救治效率,现就优化感染新冠病毒救治转诊流程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救治原则
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中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医院医院负责收治;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由县、医院负责收治;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或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医院负责收治。
二、包片分区
感染新冠病毒重症和危重症救治由市卫健委统一指挥协调。医院不得以划定区域为由,拒收其他区域重症患者。原则上,医院负责包片龙文区;医院医院负责包片龙海区;医院医院负责包片漳浦县、云霄县;医院负责包片云霄县;医院负责包片指导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漳州医院负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第医院负责包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负医院、医院。
三、转诊流程
医院要按照分区包片关系加强指导,要建立和县(区)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医院出现重症时,能够及时转诊救治。通过治疗病情稳定后,能够及时下转并指导康复治疗,医院重症床位使用效率。
(一)向上转诊
1.中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医院或医院负责收治,需要转诊五洲方舱医院的,填写转诊申请单,再转运至五洲方舱医院。
2.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由县、医院负责收治,医院收治的,填写转诊申请单,医院收治或由市卫健委协调;
3.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或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医院负责收治,需要转诊的,填写转诊申请单,医院收治或由市卫健委协调。
(二)院内或向下转诊
感染新冠病毒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经过救治后,符合以下三个指征的,可以院内转诊至普通病房救治或向下转诊医院救治。
1.患者呼吸道症状改善,肺部影像学有所吸收,可改鼻导管给氧或者高流量给氧,氧合大于mmHg;
2.休克改善,仅需要小剂量或者无升压药物即可维持血压;
3.对于存在脏器功能损坏的,若脏器功能呈改善趋势或者恢复至平素慢性状态的。
四、保障措施
(一)转诊协调。市卫健委安排专人,负责全市感染新冠病毒重症和危重症病例双向转诊统一协调调度,医院做好工作衔接,原则上按照包片片区转诊,医院必须服从调度。
(二)医疗保障。感染新冠病毒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经过救治后,向下转诊医院救治,医院要通过专人挂钩指导、远程会诊等形式,医院救治工作,一旦出现病情加重要立即转诊至医院救治,确保医疗安全。
(三)医保保障。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强化我市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医疗保障有关措施的通知》(漳医保〔〕1号),实行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患者转诊临时医疗保障政策。对确诊新冠病毒感染住院的我市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在本市内不同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的,视为一次住院,不再计算第二次起付标准。医院要负责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转诊登记申报工作。
漳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年1月6日
编辑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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