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淮杰许钦毅方国志)去年以来,云霄县人民法院常山法庭启动“3+1”审判执行机制,着力构建“大法庭、小法院”职能模式,在法庭原来仅立案和审理民商事案件基础上增加刑事、行政(非诉)案件的立案及审理职能以及案件执行职能,以更好满足辖区企业和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深入推进该项新的审判执行机制,营造辖区诚信法治营商环境,3月17日,常山法庭开展刑事案件集中审理和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此次公开开庭集中审理了谢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等5起刑事案件,并进行当庭宣判,依法对谢某等5名被告人以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依法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目前,县法院常山法庭已集中执行各类案件15起,拘传5人到庭,执行到位案款12.85万元,结案8件。今后,常山法庭将进一步发挥“3+1”审执模式的优势,深入开展刑事、民商事、行政(非诉)案件的立案及审理工作以及持续组织各类执行活动,更好地助力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来源:漳州新闻网作者/来源:新福建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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