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自己殴打他人的行为深感后悔,所以我主动响应检察院的倡议,参与校园消毒志愿活动,希望能为疫情防控工作添一份力,以弥补自己的过错。”正在云霄县元光中学进行消毒作业的被不起诉人黄某如是说。
疫情发生以来,云霄县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充分用好“不起诉+社会服务”机制,向被不起诉人发出倡议书,引导被不起诉人主动投身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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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物资
经联系,被不起医院、东厦高速路口检查点、东厦卫生院等单位捐赠慰问物资,为防疫一线工作人员送去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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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防疫
02
组建检察官团队,从法律、心理、文化等层面引导被不起诉人融入社会、回馈社会。疫情期间,引导3名被不起诉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农贸生鲜市场以及学校等重点场所的消毒作业,协助开展环境卫生防疫工作。
到学校进行消毒作业
03
检测防控
依托社区、村居,开展志愿互助活动,建立起社会化考核机制。疫情期间,有4名被不起诉人主动加入社区防疫志愿者队伍,协助社区做好体温测量、入户排查、信息登记、防疫宣传等相关工作,把好疫情防控“第一道关口”。
改过迁善从不嫌迟,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被不起诉人在云霄县检察院的倡议下,践行承诺,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主动助力疫情防控,传递社会正能量。
共同抗疫,不分你我
“不起诉+社会服务”机制
年以来,云霄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不起诉+社会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与被不起诉人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根据被不起诉人犯罪行为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要求其在6个月内向社区村居提供不少于40小时的社会服务,服务期满后,由检察院作出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反馈附卷。通过一年来的实践,这一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标题:《云霄检察:“不起诉+社会服务”助力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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