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销售假烟的林某鑫、林某卿被叠彩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
案件回顾
年5月初,叠彩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名男子在某物流中心邮寄包裹,神色慌张。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该包裹的外包装写有“爱喜牌香烟”字样,这一发现引起民警的怀疑。
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自年4月初开始,这名荔浦籍男子伍某就频繁向外地邮寄包裹。结合之前发现的包裹外包装,民警推测伍某极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烟草。
经过半个月的追踪调查,经侦大队与烟草稽查局查明:伍某时常在象山区环城南三路一仓库与2名男子碰头,“秘密”提货、结算资金。
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核实到其中一名男子正是仓库租户林某鑫,系福建省云霄县人。时常与其“同进同出”的男子名为林某卿,同为云霄县人。林某鑫与伍某有“生意”来往,林某卿则会偶尔开车送伍某到物流公司寄快递。经查:林某鑫、林某卿均有前科记录,两人分别于年、年因非法经营烟草入狱。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林某鑫、林某卿会在每月中旬进购“货物”,将其存放该仓库后大肆分销至桂林市内,而伍某正是两人的分销商之一。
年5月19日上午,民警追踪到林某鑫两人刚进购了一批“货物”,当即与烟草稽查局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收网工作。当天下午,办案民警在物流公司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伍某,并当场查获一件假冒伪劣国内知名品牌香烟包裹(内有香烟50条,市面价元/条)。
当晚,办案民警在环城南三路一出租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鑫、林某卿,并从其仓库内查获大量假冒伪劣香烟。经清点,共有13种假冒伪劣国内知名品牌香烟,总计条,货值约13万余元。
来源丨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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