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电信网络诈骗和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依法遏制“涉假”、“电诈”、“醉驾”案件高发态势,助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近日,云霄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县委政法委的多次组织、协调下,牵头并会同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烟草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涉假”管制、缓刑人员执行“反假劝导令”的指引(试行)》、《关于涉“电诈”管制、缓刑人员执行“反诈劝导令”的指引(试行)》、《关于“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的指引(试行)》等三份指引性文件,促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对“涉假”、“电诈”、“醉驾”等三类轻型犯罪分子判处管制或依法宣告缓刑的同时,责令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禁止从事与其犯罪有关的行业活动、开展公益宣传劝导、以身说法,警示教育身边人。其中,“反假劝导令”更是全国首创。

近年来,云霄法院受理的“涉假”“电诈”“醉驾”等三类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年共受理刑事案件件,案件数较年增长90%,其中“涉假”案件84件,“电诈”案件件,“醉驾”案件41件,以上三类案件合计件,占比64%,且多数为协助型、轻微型犯罪案件。在当前疫情常态化的特殊情况下,当地看守所条件有限,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压力过大,鉴于多数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比例高,结合检察机关与认罪认罚被告人进行量刑协商后提出的量刑建议,及入罪后对被告人的就业与生活影响大、时间长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协助型、轻微型“涉假”“电诈”“醉驾”案件的缓刑适用率达60%,但云霄法院对上述三类罪犯并没有“一判了之”。

云霄法院经调研发现,上述三类罪犯多因法律意识淡薄,对犯罪成本认知不够,为了一时的“蝇头小利”,存在侥幸心理,而不慎触犯了法律,受到刑事追究。云霄法院秉承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司法原则,借鉴漳州中院关于“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的经验做法,结合当地近年“涉假”“电诈”“醉驾”案件频发的实际,联合多部门制定出台了“反假劝导令”“反诈劝导令”“道安劝导令”等三份指引性文件,加强对三类犯罪分子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后的约束力,在对上述三类罪犯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同时,禁止其在社区矫正期间从事与其所犯罪行有关的行业活动、责令其开展公益宣传劝导活动、以身说法,惩罚自己的同时,也警示教育身边人,提高判后的悔改率和减少再犯的社会危险性,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云霄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与审判执行相结合的司法治理体系创建,探索对其他类型案件判处管制、宣告缓刑人员执行劝导令的先试先行做法。(林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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