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漳建筑函〔〕59号)要求,我局委托专家对在我市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及成果文件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招标代理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年上半年在我市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单位,共抽取招标代理机构24家,核查招标代理项目42个,共发现存在问题37条。从检查结果看,多数代理机构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成果文件质量基本符合要求,档案材料基本完整,未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和违规收取保证金等行为。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业绩条件设置不合理。个别项目设置过高的工程业绩,如云霄县坡兜畲族村生态休闲步道工程项目(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个别项目设置商务条件不合理,如晟发名都住宅34-36#、39-40#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二)人员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个别项目招标文件设定管理人员配置加分项、设定内容要求过高,如漳浦县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EPC项目(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个别项目招标文件设定负责人资格条件与招标项目具体特定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如漳浦县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监理(代理机构:福建海西恒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内容未能贯彻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部分项目未将漳建筑〔〕1号等文件应用于招标文件,如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一期)投融建一体化(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个别项目未在招标文件中列出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如漳浦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未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如新能源汽车项目试车跑道建设工程(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其他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情形。部分项目违反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如云山书院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提升项目;未明确投标人缴纳社保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如漳州通美云水谣庄园酒店室外游泳池工程。
三、处理意见
从此次检查结果来看,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海西恒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代理机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均存在问题、成果文件质量较差。我局将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并对符合信用综合评价扣分情形的给予扣分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要吸取教训,分析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招标法》、《招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切实提高招标代理业务水平。
(二)各代理机构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督促从业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从业水平。
(三)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将企业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附件:招标代理行为及成果文件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1月8日
附件:
招标代理行为及成果文件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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